发布时间:2025-09-30 来源:全国建材装备标委会秘书处
2025年9月24日,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天津组织召开了《建材机械用铸钢件第1部分:奥氏体锰钢铸件技术条件》(JC/T 401.1—2011)和《建材机械用铸钢件第2部分:碳钢和低合金钢铸件技术条件》(JC/T 401.2—2011)两项行业标准修订(送审稿)专家审查会。标委会副主任委员彭明德,秘书长王玉敏,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建材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总工程师邹积玉,中国建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水泥院总经理刘涛、特聘顾问隋明洁、装备集团总监郭云,以及来自行业协会、院校、科研院所、设备制造企业的专家、起草工作组成员等26人参加会议。刘涛致欢迎辞,王玉敏主持会议。

刘涛在致辞中对参会领导、标委会委员和专家表示欢迎和感谢,并介绍了天津水泥院在标准制修订方面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对铸钢件在建材装备中的重要性做了阐述。作为标准项目的负责起草单位,他希望专家们多提宝贵意见,为最终完成高质量标准文本打好基础。工作组将认真落实修改意见,早日完成报批工作。

彭明德在讲话中首先向各位专家对建材机械行业标准化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并强调了标准审查必须注重其科学性、先进性和协调性,以提升审查质量。同时,他提出要加强与国际标准的接轨,为建材装备的国际化发展提供坚实的标准支持,并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针对两个标准修订文本(送审稿)的审查,他指出要严格遵循标准审查程序,认真细致地进行审查工作,以期将标准水平提升至新的高度。
本次标准审查委员会由行业协会、院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装备制造企业和用户单位等方面的15位专家委员组成。按照标准审查工作程序,委员们对标准文本、编制说明、征求意见处理汇总表进行了逐项审查,针对两项标准的材料牌号、化学成分、力学性能、无损检测要求以及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条款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经充分讨论,审查委员会认为两项标准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和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标准材料齐全,技术内容详实、科学,标准中数据准确,试验方法合理,修订内容切实有效,根据目前掌握的国内外同类产品技术指标,认定两项标准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一致同意通过两项行业标准(送审稿)的审查。会议要求编制工作组依据审查会会议纪要内容,对标准文件修改和完善,按时完成标准的报批。